河北访民李凤华代理老乡访民出庭打官司 请看博讯热点:访民动态
(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8月17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河北访民李凤华有点文化,本身案子还没个着落,在北京上访,让当地政府嫉恨。近日为帮助老乡访民赵云打官司,到省高法去开庭做代理人。
行政控告保定中级法院诉状;
控诉人;赵云;男;1964年8月6日生;汉族;初中文化;住河北省高碑店市方官镇方官村409号;身份证号;132404196408061313.
代理人;李凤华;女;1967年11月17日生;汉族;初中文化;住河北省高碑店市方官镇方官村409号。身份证号;130684196711171321;联系电话;15010783065.
控诉事实与理由;
控告保定中级人民法院公然徇私枉法;无任何正当理由、长期将诉讼人的行政诉讼案拒之于人民法院的门外,由于该法院知法犯法的渎职行为,造成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长期得不到法律及时有效保护。
事实情况如下;
2008年3月7日、信访人赵云到北京最高人民检察院信访办依法反映问题时,被北京警方便衣发现上衣口袋里的信访材料后、将其拽上车送去马家楼。后地方公安将其接回送进高碑店市公安局拘留所、拘留十天。后在19日又将其违法劳教一年。
受当事人的委托、李凤华作为代理人于2008年4月7日向河北省劳教委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008年6月1日代理人李凤华收到河北省劳教委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之后、于法律规定期限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20条”之规定向保定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但是,由于该法院徇私枉法、几年来一直无故拒绝受理这起公安恶意打击报复信访人的行政诉讼案。鉴于当面递交行政起诉状被屡次拒绝,2008年7月14日李凤华在保定市邮局用特快专递的形式向,保定中级法院邮寄《行政诉状、(2008)保劳字第055号劳动教养决定书、和冀劳教复字(2008)第001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委托书、赵云、李凤华身份证复印件》等各两份。该法院收到后仍然拒绝作为。
2009年、听说有不少告劳教委的诉讼案都开庭审判了。满怀着希望赵云、李凤华来到保定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号窗口说明立案理由。不料、她(他)们露出狂傲的腐败嘴脸说;我知道、你的案子不用审、你们也得胜诉“可我们就是不能受理,你到上边告我们去吧,我们就是徇私枉法、就是官官相护你能怎么的”?
2010年7月10日实在无奈、赵云、李凤华只能在保定市邮局再寄特快专递向保定中级人民法院寄去行政起诉状等资料。时至今日仍然渺无音讯,这个中级法院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腐败帮凶,司法流氓。
控告要求;请求河北省高级法院依法受理此案,给诉讼人一个公平合理的审判决定。依法保护诉讼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河北省高级法院!
控诉人;赵云
代理人;李凤华
2011年7月14日
附;2008年7月14日特快专递详情单、复印件证明;
附;2010年7月10日特快专递详情单、复印件证明;望查收!

河北访民李凤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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