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官于靖民系高考移民
(博讯北京时间2021年1月04日 来稿)
中国媒体人 付能亮
近期,北京三中院原刑事审判法官于靖民被爆曾是高考移民,去年突然辞职至今在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工作,又违法回原单位办理法律业务。
据来自北京高院的知情人透露,于靖民,原名于海丰,已婚,有两个女儿,80后,初中毕业于通化十三中,高中毕业于通化一中。父亲曾任通化公安检察系统多个领导职位。高考前,于海丰改名于靖民,变成北京人,从此成绩只够吉林普通本科的于同学成功考取北京大学阿拉伯语专业,完成跨专业的法硕学习,就敢从事专业性强的刑事审判工作,后在北师大补充学历。记者辗转向北京大学有关人士和于同学曾经的老师郭某,赵某核实了上述内容。
于同学毕业那年,北京高院招收公务员,首要条件就是要有北京户口,于靖民第二次利用该后天便利,进入体制后,于靖民在一中院,三中院从事过司法行政,刑事审判工作。 于靖民在媒体间非常活跃,北京时间直播栏目《法官来了》等都专访过于某人,中国之声等媒体对他办理的案子进行过报道,就连家庭教育,中新社都向他取经,全家出镜。于法官还在《人民日报》《中国司法》《刑法论丛》等刊物上发表多篇学术文章,知网可查。 不过,其抖音号却空空如也。
知情人向记者引荐了于靖民多名海内外同学,他们坚持举报其高考移民问题多年,网帖被删除,直到今年,北京官方再次发文严查高考移民后, 于靖民以所谓辞职名义,以刑庭长助理身份离开单位,然而迅速加盟工作期间业务交流时相识的当地的律师事务所,任其研究中心副主任,去江苏等地讲学,高调接受采访大谈法律人转型,分享从业经验。 一次采访中,于靖民说,当时刚出来,回法院阅卷时,看到熟悉的环境和同事,会有一种怀念。
而根据《律师法》第四十一条:“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同时,根据《法官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去年八月,他接受维姬的橙子星球公众号采访时,还曾信誓旦旦的说,公职人员,一定要洁身自好,否则很有可能将自己和家庭,还有所代表的职业形象带到一个糟糕的境地。
[博讯来稿] (博讯 boxun.com) 2310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