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打死残疾老人“和谐”社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陈维健
(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7月29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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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社会为“和谐”号追 尾事件感到愤怒之际,7月26日下午,贵州省安顺市一名卖水果的残疾老人,被当地城管执法打死。消息首先在新浪微博上出现,随后在天涯、中华论坛等网站传播。新浪微博消息称,当日下午城管在安顺市西秀区撵赶小贩,因一卖水果小贩只有一条腿不及跑开,在被城管抓住后,被一男一女两个城管殴打,直至倒下死亡。现场一片混乱,围观人群将城管车辆及随后赶到的警车掀翻。警方以高压水笼与催泪弹进行镇压,多名抗议民众受伤。 (博讯 boxun.com)
一个残而又老的人,柱着拐棍依靠摆摊卖水果为生,这本身就是“和谐”社会的一大讽刺,残疾人在任何一个社会,都应该得到社会的特别照顾。到过西方社会的人都会发觉,残疾人在任何一个地方都得到特别的关照,他们所享受的政府福利待遇更是无比的优越。在西方社会公共车辆如果没有轮椅升降机,就不被允许营业,政府、商业楼宇没有轮椅通道就被 认为非法,停车场最好的位置都是残疾人的专用车位,在游泳池还必须有为残疾人准备的下水设备,公众音乐、体育会的头排座位都保留给残疾人。政府对残疾人的福利政策是优惠又加,不但残疾人的生计由政府包干,残疾人的护理也由政府卖单。为何对残疾人如此优惠,没有别的原因,就是一个简单的道理,他们已经有了常人没有的痛苦与不便,无论给予他们多好的待遇,都无法与普通人相比。然而安顺这位残疾老人还得依靠自己谋生,政府不但没有给予一点方便,还为他设置种种障碍,阻断他的生计,对他施暴,最终在光天化日之下,不顾老人的哀求,不顾他的惨叫,不顾血流如注,一拳一脚把他活活地打死在地,这就是胡锦涛和谐社会的图景。“和谐“社会不但失去了公平,公正,连人类最起码的良心也丧失殆尽。
城管打死人,在中国社会是三天二头的事情,这一次引起人们的愤怒,被打死的是一位缺了一条腿的老人,且其中一位施暴者是一位女性城管。人类施暴一般是在男性之间,男性对女性施暴往往涉及到性,而少有女性对男性的施暴,更少有女性对一个老人,一个残疾人施暴,在一般性的常识中,在事件中只要又女性的存在,即使施暴也会相对地轻一点,适可而止。然而“和谐“社会的女性官员却被男性官员“和谐”了,失去了女性特有的善良与同情。这位女城管在对残疾老人施于拳脚时,她的粉拳是那么地凶狠,她的修腿是那么地残忍,她的身上已完全没有了女性的温柔的血液。“白毛女”中有这样的一句话,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而“和谐”社会才是最好的写照,不但把男人变成了魔鬼,把女人也变成了恶魔。
打死一个残疾老人,出了这样的事公安机关本应当立即拘捕施暴者,因为事实,是非都是不容分说的,但政府的习惯思维是保持“和谐”社会的秩序稳定,只要有围观,有抗议不分缘由都要镇压。这样的一种思维与暴力,在胡锦涛的“和谐”社会已成了从上到下标准性的行政手段,暴力成了“和谐”社会的不二法门。“和谐”社会声称自己是中华五千年来末有的盛世社会,但翻开五千年的历史,中国有哪一个朝代,对老百姓如此凶狠,有哪一代官员对老人残疾人如此施暴。西方社会有着对老人残疾人的体恤,中国也着“老吾老及人之老”的关爱。安顺残疾老人被城管打死在血泊之中,是中国五千年末有的血案,它会永远将“和谐”社会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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