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黄苇町:发展民主监督
(博讯北京时间2013年6月21日 转载)
来源:深圳特区报
大量事实证明,腐败的高“出生率”和低“死亡率”是分不开的。只有坚决惩治腐败,才能取信于民,才能极大地提升腐败犯罪的成本和风险,惩防体系建设中的教育、制度、监督、纠风、改革等措施才能发挥作用。
习近平同志还提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的重要思路。因此,管住权力是根本。权力有制约才有平衡,只有适当分权、相互制约,严格程序,划定权力边界,才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腐败的本质是以权谋私,因此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掌握公共权力,不掌握公共权力就没有腐败的本钱。二是有腐败机会,例如体制和制度存在漏洞、决策不公开不透明、监督乏力等。三是有腐败动机。一个领导干部能够廉洁奉公、自我约束,他掌握的公共权力再大也不会腐败。只有先产生腐败动机,才后有腐败活动。从第一、二个条件看,我国权力相对集中的领导体制,决定了在一个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公共权力主要集中在“一把手”和少数实权部门的负责人中,这些年来被查处的腐败案件中,“一把手”比例长期处于40%左右就是证明。从第三个条件看,掌握重要公共权力的领导干部才最有腐败的条件和机会。但由于我们党对这个层次的领导干部的选拔更慎重、管理更严格、反腐倡廉教育抓得更紧,所以总体而言,这部分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在整个干部队伍中最高,这决定了其中有腐败动机的只是很少数,涉足腐败活动的也是很少数,绝大多数的党政干部对腐败是深恶痛绝的。这是我们的反腐败斗争得民心、得党心、得党员干部之心,必然能够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因此,当前需要的绝不是通过“赦免”贪腐来获得他们对改革的支持,而是要通过严惩腐败来赢得包括领导干部在内的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改革的支持。而首先就是要大力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以集体领导取代“一言堂”,使“一把手”的权力不会过大,公共权力受到有力制约;要求施政透明、公开,以权谋私的操作空间小了、代价大了,“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就可以全面变为现实,就能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因此,人民群众的众目睽睽也会成为一个关住权力的“无形的笼子”、一面揭露腐败的镜子、一把防止腐败之癌扩散的“手术刀”。
(黄苇町:曾任红旗出版社副总编辑,现任中共中央《求是》杂志研究员 《党政领导干部论坛》 2013年6月 黄茜/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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